师德师风领域案例
某地小学教师施某违规有偿补课
施某,某街道第三完全小学教师,二年级一班班主任。2011年春季学期,组织本班学生31人,租用一栋私房开办补习班,每周星期六分两个班次进行小学语文(写作)补习,8:30—11:30为上午班,16名学生;14:30—17:30为下午班,15名学生。并按每人300元的标准收取补课费,共向21名学生收取补课费6300元(另有10名学生的费用尚未收取)。其行为被群众于2011年5月底向区人大、区信访办、区纪委举报。
区纪委收到举报后,成立了由区纠风办、区直第三监察分局负责人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和向学生家长了解情况两种方式,对施某的违规补课行为进行证实。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6月13日,区纪委、区监察局移交给区教育局处理,同时向区教育局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同日,区教育局召开党组会研究了施某违规补课事件的处理意见,并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组长、政工科、计财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组。局调查组深入施某任职小学进一步核实了施某违规有偿补课的情况和学校进行师德教育、教师管理工作的情况。经查,施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某省《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款、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滥发资料和违规收费的通知》第二条、区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滥发资料和违规收费的通知》第二条、区教育局《关于重申“六个禁止”,进一步推进教育行风建设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的规定,是严重违反师德、违反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严禁有偿补课、严禁乱收费”的规定的行为,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教师的形象,乃至教育系统的形象。区教育局决定对施某违规有偿补课问题处理如下:
一、对施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其所犯错误通报全区;
二、责令施某将所收补课费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
三、责令施某向区纪委、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写出书面检讨;
四、施某本学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取消其三年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资格;
五、对施某任职小学校长张某进行诫勉谈话,本年度评先表模一票否决。
某中学教师杜某拖延学生回家时间
2010年3月29日晚上8时许,某中学一值班教师发现该校八(5)班杨某(男)等16名学生在吵闹,便把这16名学生叫到办公室进行批评教育,至21时40许才让学生回学校寝室或回家,拖延放学时间达60分钟。该教师虽安排了一同学与杨某一同回家,但二人在离杨某住处40米的地方就分了手。分手后,杨某被两名30多岁的男子强行带上汽车后被丢弃在一荒山上(该案有关部门正在调查),至第二天杨某才寻路回到家中。
杜某拖延晚自习放学时间,当晚又发生一起学生在回家路上遭到非法侵害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情节严重,属违反《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某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规定中的教师 “八不准”行为,经局监察室主任办公会研究,报局长办公会决定,给予杜某全县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确保教师“八不准”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某地小学教师刘某、曹末违规有偿家教
某地某小学六年级数学教师刘某、语文教师曹某从2012年9月下旬应家长要求在刘某的家中组织学生补课,每周四次,星期一、三补数学,星期二、四补语文,学生放学后3点40分左右到刘某的家中补到5点左右离开。在刘某家补课时间有10周,10周以后补课的学生全部在学校放学后就留在本班教室补课到5点左右,补课一直持续到2013年1月5日下午。六年级一班共有55名学生,参加补课的学生最初有35名,两周后增加到40名。补课开始时老师并没有收费,2012年12月27日下午放学后,刘某在教室里对补课的学生通知收补课费用,原则上每人每科600元,两科共计1200元。截止2013年1月6日,已交费的学生共13名,其中有1名学生交了1000元,其余的12名学生都交了1200元,共计15400元。
经群众来信举报,市教育局进行了严肃查处和督办。市教育局认为,某小学教师刘某、曹某的补课行为属于违规有偿家教,且性质比较恶劣(在学校补)、情节比较严重(规模较大)必须严肃处理。学校校长及分管领导对发生在校内的违规有偿家教问题麻木不仁,未予及时纠正,存在失职渎职的过错,应予追究领导责任。市教育局责令刘某、曹某立即停止有偿家教行为,并将所收取的补课费退还给家长。给予该校校长周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分管副校长黄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刘某、曹某行政记过处分,刘、曹二人在2013年的评先选优中一票否决,2013年的绩效考核中“师德”评为不合格,扣发二人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某地一小学教师体罚致学生患精神病
焦某,女,某地第一小学教师、班主任。某日下午的班会课上,因为没有按要求带校服,焦某让班中学生马某站到讲台前,摘掉眼镜,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马某被连打几个耳光,打完后,马某流着泪一直站到放学。
马某父母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要求学校调查处理。学校就此事开展了调查,当着家长的面,询问马某被打的经过。“四五年级被打过40次,六年级上学期被打过十七八次”,焦老师“打脸、打背、打手、踢腿”,上四年级时,焦老师把马某叫到办公室,打他的脸,把眼镜打掉,镜框裂了。“还有一次,我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打完我后,让我回家补作业,我跑到焦化厂地下室补完作业。”
校方对焦某的行为作出处理,让其退出教师岗位,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并赔偿四年级时打坏的学生眼镜,取消评先进资格,扣发相应奖金,通报全校教职工引以为戒。
马某并没有因此走出被焦老师体罚的阴影,班上同学开始疏远他,精神处于恐慌之中,常常独自发呆,害怕见人,夜间睡眠差,经常做恶梦,幻觉性地把“老师”看成“怪兽”,形成恐惧、自卑、厌学等异常心理。小学毕业会考后不久,马某被父母带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河北省精神病院会诊是延迟性心因反应,属精神病。这一年,马某被中学录取,据马某的父母说,因为病情一直没有上学,他们曾经多次劝说孩子环境变了,老师变了,但他认为所有的老师都打人。某医科大学第五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受法院委托,对马某病情做出司法鉴定,鉴定为延迟性心因反应,与被打体罚有关。
老师被扣分学生就遭秧
某日,某地一乡中心小学六年级班学生李某,上厕所时把宿舍门关了,同学艾某回来见门被锁上,就把门踢烂了。第二天早自习,宿舍老师发现门坏了,就让艾某把门钉好。按学校纪律,要扣其所在班级的班分。班主任老师钟某知道后,心里很不高兴,在课堂上批评了李某和艾某。但两人拒不认错,钟某就让全班同学人打李某两个耳光。艾某钉好宿舍门后回到教室,先被勒令跪在教室里,挨了9教鞭。然后钟某让每个同学打他两耳光,哪能个打轻了,就要挨5竹棍。据了解,艾某一共挨了112记耳光。艾某被打后,脸肿、头痛、呕吐、吃饭时无故摔碗、上课打嗑睡、短暂的意识丧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市康复医院得出一致结论:心因性精神障碍,与此次体罚事件有因果关系。
事发后,12岁的艾某已休学在家,偶尔他还会找出尘封的课本,用他歪歪斜斜的笔迹写字。父亲花15元钱买了一只小猫,作为他仅有的玩伴。医生说,艾某起码还要吃4年药,还不要给他任何精神刺激。
据了解,钟某教书13年,由于婚姻不如意,至今年仍一个人带着10岁的女儿过日子。由于以前的工作环境不好,经常受欺侮,因此调到乡中心小学当班主任,出事时,她刚到任不满两周。学校的扣分制度让钟某感到压力很大,据她介绍,学校年年给老师排名次,扣分扣多了,就有可能下岗。
该地法庭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钟某和该中心小学共同赔偿原告1万多元。对此判决,钟某和学校以及原告3方都表示不服,准备上诉。
某地一教师公开向学生家长索要贿赂
赵某是某市一实验学校高一的学生,今年三月份通过班里集体投票,他被推选为区三好学生的侯选人。一天晚上,他被叫到了老师办公室。找赵某来谈话的是一位叫韩某某的老师,学校评选三好生的事也就由他负责。韩老师意味深长的对他说:“要想当上区三好生,你还有很多不足。你还可以再努力,你的家长也可以努努力嘛。一会儿你让你的家长给我来个电话。”
和韩老师谈完话,赵某心里很不平静,他模模糊糊感觉到韩老师在暗示什么可又不敢相信,心里面特别难受。因为平时最信赖舅舅,赵某就打电话把心中的疑惑告诉了舅舅。接到外甥的电话后,赵某舅舅立刻拨通了韩老师的电话。电话中,韩老师告诉赵某舅舅,如果评上区三好生,不仅高考的时候可以加分,还可以优先入党,班里只有一个名额。虽然赵某表现不错,但班里还有一个同学比他条件更好。赵某舅舅就问韩老师:“您就直接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吧。”老师沉吟了片刻说:“拿一千块钱,四条好烟。”
韩老师在电话中一再强调很快就要张榜了,要求家长一两天内就把钱送来。挂断电话后,赵某舅舅感到既气愤又矛盾,如果按照韩老师所说的去做,赵某肯定能当上区三好生。但是用这种方式去帮助孩子真的是对孩子好吗?思来想去,赵某舅舅做出了一个决定,暂时答应了韩老师提出的要求,并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随后,他立刻把这件事告诉了在一家报纸当记者的朋友。第二天,赵某舅舅和韩老师在学校门口见面了。韩老师高兴地接过了赵中元的钱,并打保票地说:“您放心吧,赵某的事肯定给帮您搞定。”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幕早已被候在一旁的记者摄入了镜头。
第二天,一篇题为“学生评三好老师索金1500”的文章和韩老师收钱的照片赫然出现在报纸上。这件事立即在学校引起轩然大波,其中感到最受伤害的就是在校的学生们,他们觉得如果交钱就能当上三好生,那就根本无法继续学习了。同学们接受不了老师竟然做出这种事,校方更是觉得尴尬。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学校就做出了决定撤消韩某学校团委书记职务,撤消他政教主任职务,被学校勒令开除。
某地一教师短信索要名贵香烟
2011年11月28日下午,一则名为《某院一最牛老师,发短信向学生要中华烟》的帖子出现在某省一论坛上,立刻引起网友关注。该帖作者自称某省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学生,他在帖中爆料自己的班主任汪某利用评奖学金、毕业证书发放等,向学生索要财物,或暗示学生行贿。帖中还附有该教师索贿短信的照片,短信中,发信人“汪某”称:“中华一条没问题吧?”
“想把这类人渣败类揭发出来,不要让他再危害学弟学妹”“希望学校领导严肃处理”“求校方不要包庇此类人,给学生们一个交代”,发帖人在列举汪某的不端行为时不乏激烈言辞。在众多跟帖网友中,不少自称某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表达对此事的态度,其中有人现身说法,对该老师的不端行为进行“补充说明”。随后学生在网上集体要求校方开除汪××,并发布声明。
索贿短信在网上曝光后,发帖学生也接到了汪某的质询,汪某表示自己当时只是喝醉了的玩笑话。但更多同学随后爆料称,汪某经常会“喝醉”,然后给班干部、申请入党和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发暗示短信,有时会对奖学金克扣一两千,或者要学生给他买中华烟。
事发后,该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董某告诉记者,汪某是学院的编外聘用人员,11月29日已被辞退,学校和他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30日该校将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师德会,通报汪某辞退事件,同时警示全校教师谨遵师德。
某地小学教师违规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
2012年3月26日,某省一实验小学的学生家长在该省省长留言板上发帖,反映学校老师们强制家长从该省某地大华书店购买课外资料的问题。“大华今天买书的排队,都是实验小学的学生家长,2本资料40元,违规吗?”家长在网帖中质疑称,“学校一直开会反对购买学校以外的复习资料,为什么学校的老师还这样让孩子去大华书店买,并且只有大华卖?”这位学生家长在留言中详细介绍了当时排队买书的情景,称等待买书家长排的队有10米多长,形容场景十分火爆。“网上查询了一下,淘宝卖8元,他卖20元!可怜天下父母心,老师批示孩子必须买!但是看看这些资料都是垃圾,一本20元,最少买3本!
事发后,当地教育部门对上述事件进行了追查,经调查,该实验小学二年级两名张姓的语文教师以“拓展练习”为由,让学生到大华书店购买教辅资料,造成了不良影响,当地教育部门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对两名教师给予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2)责成该实验小学校长就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反思、整改;(3)责成该实验小学对当事人进一步严肃处理。
某地一小学教师上班时间打牌
2012年12月21日,某县纪委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该县某乡小学教师刘某上班时间打牌赌博,立即组织纪工委、教育局组成走访调查组进行调查。据查,刘某妻子罗某在家开了一个小麻将馆,刘某课后时常参与打麻将或打牌。2012年12月21日,刘某在上班时间与村民罗某等人在家中斗地主,当时围观群众较多,造成了严重影响,被人在网上举报。
据查,刘某深陷赌博陋习,不能自拔。2005年,他曾因打牌被教育局作组织处理,从某小学调到偏僻的现任职小学;2011年又因打牌被教育局全县通报。鉴于刘某屡教不改,县纪委责成教育局从重对其作出了行政记过和待岗一年的处理决定。并要求县教育局以案为鉴,开展教师队伍作风整治行动,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以制度促进教师队伍作风转变。
某地一中学班主任管理班级使用“罚款制”
某中学是一所单设初中,学生绝大多数住校,周六下午才放假回家。宋某是初三·2班的英语老师。在宋老师初一下学期接手该班班主任职务时,他就开始实行“罚款制”。 该班共有18条班规,一旦违反,均须罚款,宋老师的“班规”大致如下:1.迟到两次罚0.5元。早晨迟到一次罚0.5元。2.早退罚0.5元。3.上课时不在自己位子上罚0.5元。4.上课换位子罚1元。5.上课说一次话罚0.5元。6.不交作业罚1元。7.完不成作业罚0.5元。8.抄袭作业罚0.5元至1元。9.不上晚自习罚1元至5元不等。10.下晚自习不在寝室里罚0.5元。11.晚上在寝室里不按时睡觉,罚0.5元至1元不等。12.在校园里打牌罚0.5元至2元不等。13.赌博罚1元至30元不等。14.吸烟罚1元至2元不等。15.打架罚1元至10元不等。16.逃课罚1元至10元不等。17.班上玻璃被风吹破了,罚责任人1.5元。18.学生发生其他非常规错误,也可用罚款来代替处罚,金额临时决定……该班学生65人,几乎没有不被罚款的。就连班干部,每周罚款也在两元以上。
接到学生举报后,该市教育局组织专人赴该中学处理此事件。经调查,决定立即撤换宋某班主任职务,调离初三(2)班另行任教;将该班所剩128.5元罚款立即清退;取消宋某三年评先、评优、晋职资格;对宋某违法执教、以罚代教行为以及该中学校长周某管理教师不严予以全区通报批评;以该中学事件为教训,在各级各类学校扎实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校”的双评活动。
网友曝教师逼学生有偿家教 教育部门通报批评
教育部门多次出台相关“禁令”严禁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然而某县一镇中心小学的一对夫妻教师却充耳不闻,被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曝光,指其为“逼着学生有偿家教”。当地教育部门查明情况后,对夫妻二人双双给予了严肃处理,责令二人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
网友在帖中爆料称,某县一镇中心小学班主任老师卢某从去年起就一直利用放学时间有偿给学生补习,而且这种所谓的补习就是让学生自己做作业,根本学不到什么;从去年暑假起,她和在该镇中学教美术的丈夫利用寒暑假及双休日开办美术补习班收费补习,且价格偏高。“有些学生本不想补习,但他们采用威逼恐吓的方式逼迫”,网友表示,“为了不得罪老师,只好继续参加补习。”
该县教育局从红网看到投诉后,随后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镇中心小学教师卢某在每天放学之后在教室或在自己家中给6名学生进行有偿补习,违规收取其中3名学生的补习费共计1300元。其在镇中学任教师的丈夫熊某利用寒暑假和双休日租赁校外场地,举办美术培训班。参训学生12人,其中小学生7人,中学生5人,违规收取训练费和工具材料费400元/人,共计4800元。
针对此事,当地教育部门迅速对两位教师违的规行为作出处理:责令卢某、熊某立即停止有偿补习;责令他们将收取的所有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取消两位教师2009年度评优、评先、晋级资格;对他们的违规行为予以全镇通报批评。该县教育局表示,今后将加大督查力度,严厉查处教师违纪违规事件,努力办好让群众满意的教育。
- “65”芳华|实高党建:青岛实验高中 2018-08-27
- “65”芳华|实高党建:青岛实验高中 2018-08-01
- “65”芳华|实高党建:青岛实验高中 2018-07-06
- “65”芳华|实高党建:各党支部举行 2018-07-06
- “65”芳华|实高党建:立足岗位,行 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