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教育摄影协会各理事单位、有关学校、有关会员:
为庆祝青岛教育摄影协会成立,反映青岛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成果,组织教育系统摄影爱好者开展教学研讨,扶持创作实践。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 4月上旬举办青岛教育摄影协会成立摄影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青岛教育摄影协会全体会员。
二、作品内容要求
1.歌颂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改革发展成果,展示人民欢乐、和谐的精神面貌;
2.反映中国、青岛教育事业的发展;
3.展现大自然的美好山河、丰富的风土人情、幽默、诙谐的精彩瞬间;
4.展现百姓积极乐观的人生旋律。
三、作品规格要求
1.作品必须是电子数码照片,或转换为数码照片,每幅摄影作品的像素指数可以扩放为十八英寸照片;作品由协会秘书处集中统一扩放制作;
2.电子照片的文件名和格式:
电子照片名称:姓名—单位简称—作品名称—联系方式.jpg
格式:照片为JPG格式的原始文件,不能通过后期技术拼接、改变原貌,确保照片的真实性。
四、作品收交日期及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部署,充分调动会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优秀作品参展。
2.每一位会员最多可交两幅作品。
3.送交参展作品时,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所有作品列好花名册(电子版: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4.请各单位于4月15日(星期五)前将参展作品通过AM即时通网络传送到青岛教育摄影协会秘书处(青岛市中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四方区南宁路16号、联系人:聂麦花)。
未尽事宜,请分别于有关人员联系。
青岛市教育局工会联系人:赵燕美 82751013 、 13012526178。
中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联系人:聂麦花 83712686、13906392668。
青岛市教育摄影协会(筹)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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