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11:14:33|未知

现将市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各处室要于“五一”放假前,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人员,使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2.狠抓落实。各单位、各处室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正“四风”。

3.加大查处力度。“五一”、端午节放假期间,局纪委将重点对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严肃查处。

请各单位、各处室于5月6日(星期三)11:00前,将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通过金宏网报局纪委(监察室)。

联系人:郭春峰,联系电话:85912930。

 

 

                              纪委(监察室)

                                  2015年4月29日


中共青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区、市纪委,各归口派驻纪检组,市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

近期中央纪委组织召开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主要内容是在“五一”前释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信号,对深化纠正“四风”工作、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出部署。现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吃透精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纠“四风”工作的责任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传达学习全国会议精神,特别是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树倒根存。在重压之下,四风”方面违规行为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如公款宴请进入机关食堂、以培训为名公款旅游、通过电子红包送礼等等,给执纪监督带来困难。

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必须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步步为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

二、明确规矩,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

抓早抓小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真正爱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的主体责任,守住自家门、管好自家人,要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要不断加大对纪律规定的宣传力度,经常讲、反复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党员干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敬畏意识和自律意识。要通过最有力的的教育提醒,拧紧纠正“四风”思想意识之弦,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意识,做到不碰纪律红线、不碰规矩底线、不碰违纪高压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精神带头抓好作风建设,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进一步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五一”、端午将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对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进行明察暗访和集中排查,让各种“搞变通”“打折扣”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无机可乘。要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要严肃查处小官巨腐、“小老虎”猖狂等基层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区市或单位,要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正“四风”的工作情况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各区市、市直各单位请于5月8日前将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人:祝鹏飞,联系电话:85912335。

                         

中共青岛市纪委办公厅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