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十五中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创先争优”活动中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4 10:48:17|未知
中共青岛十五中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创先争优”活动中优秀共产党员的
评 选 办 法
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党员提高素质、增强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使我校党建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提高,学校党总支决定:2012年“七一”前夕,将组织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教育教学等工作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评选办法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评选和推荐,相同情况下,应重点考虑师德师风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学校党总支将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选拔事迹突出的人员进行考察,按全校党员总数的25%左右进行表彰。
中共青岛十五中总支部委员会
2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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